新聞處拒網媒採訪 申訴署:記協投訴成立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06 20:48

最後更新: 2016/12/06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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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裁定,香港記者協會投訴政府新聞處拒絕網媒採訪不公成立。

香港記者協會於今年6月7日就政府新聞處拒絕多家網媒進入選舉委員會新聞中心採訪,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申訴專員公署回覆指投訴成立,並向政府新聞處提出建議,應從速檢視拒絕承認網媒為「大眾媒體」的措施,向新聞中心職員及媒體提供清晰的採訪指引,盡力促進新聞媒體的工作。

記協歡迎裁決及建議,促請政府應該與業界商討,並儘快制定引網媒認證準則,儘快開放予網媒採訪權。

申訴專員在其6頁調查報告指出,政府早在3年前已在立法會作出承諾,保證其新聞政策會與傳媒行業的發展步伐配合,但政府一直在這方面毫無進展。

申訴專員認為,基本法27條賦予香港居民之新聞自由,政府應盡力締造資訊流通,不同政府部門有責任協助新聞工作者迅速發佈最新消息。

然而,政府新聞處新聞中心未能提供實際理據,證明媒體數量超出場地可容納的空間等因素,或受到拒絕的媒體對安全構成威脅等,便以「順利舉辦活動需要」及「保安需要」為由,拒絕多家媒體進入會場進行採訪,明顯超出實際需要。

同時,政府新聞處未有清楚界定 「大眾傳媒機構」,以至傳媒界及公眾對政府新聞處的規則無所適從。而三年以來,政府亦未有就新媒體的發展提出具體的採訪安排措施。因此,申訴專員公署裁定記協就政府新聞處拒絕網媒進入採訪現場的投訴成立。